引证商标是指在商标驳回或驳回复审过程中,用来 证明他人已在先申请和注册了的与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查找是否存在与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标,并将这些在先商标作为证据材料附在商标驳回通知书的附页上,供申请人参考。引证商标的主要要素包括商标申请日期、注册人基本信息、注册号、商标代理人基本信息、商标类型等。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标,商标局通常会发出《商标驳回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中附上引证商标的例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重复注册和商标冲突。
如果在驳回复审过程中,申请人对引证商标有异议,可以提供反驳证据,以争取自己的商标注册权利。引证商标在商标无效、侵权诉讼等情况下也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有助于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