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失效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失业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领手续以及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以下是相关规定的概述: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时限 :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天内,需要按照既定程序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未办理,将视为主动放弃该项权益,失业保险金将自动失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断交失效:
如果失业保险断交一年,即视为失效。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情况下,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检查是否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