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 员工在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必须开始缴纳社保。
具体操作上,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完成社保申报和缴纳,如果未能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完成,则需顺延至下个月进行申报和缴纳。需要注意的是,员工个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费用则由企业全额承担。
建议企业在员工入职时及时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工作,以避免因未按时缴纳社保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潜在的经济损失。同时,员工也应监督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社保缴纳义务,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