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主要包括以下单位: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审议和决定国家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等。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NPCS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国家权力。
3. 国务院: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工作。
4. 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国家的军事行政管理工作。
5. 人民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的案件。
6. 人民检察院:国家的检察机关,负责法律监督,提起公诉等。
7.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相应的立法和监督权力。
8.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以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9. 监察委员会:负责全国的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和处置。
这些单位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国家权力体系,相互之间存在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关系,确保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