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可以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依据: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且未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
家庭暴力:
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身体或精神等方面的伤害行为。
赌博或吸毒: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分居满两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性无能且无法治愈、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等。
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
其他特定情形:
如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一方欺骗对方等。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