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据来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及其严重性。以下是一些关键证据:
结婚的证明材料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及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家暴证据
家庭暴力当天报警记录。
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
受害者受伤部位的照片。
亲朋好友、邻居证人证言。
伤情鉴定报告。
录音录像,如家里安装的监控视频或用手机拍摄到的家暴发生时的场景。
社交媒体动态中施暴者发布的相关言论或图片。
社区调解证明。
施暴者的保证书。
其他相关证据
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制作的书面材料。
受害人的医疗记录、诊断书、检查报告等。
视听资料,如双方的通话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
加害人在诉讼前出具的书面材料,如《悔过书》、《保证书》等。
在准备这些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尽量多收集直接的物证和证人证言,以增加诉讼胜诉的可能性。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收集和使用这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