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立功补助的金额 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但大致范围如下:
基本补助
一等功:通常为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再加上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其标准为补助金数额的50%。
二等功:为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再加上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其标准为补助金数额的30%。
三等功:为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再加上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其标准为补助金数额的10%。
地区性补助
广东省东源县: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功勋,奖励20000元-100000元不等。
固原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固原籍军队人员荣立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奖励从5000元提升到20000元,增长300%;二等功奖励从3000元提升到10000元,增长233%;三等功奖励从1000元提升到3000元,增长200%。
大庆市:自2025年1月1日起,战时个人立功,四等战功3000元,三等战功10000元,二等战功50000元,二等战功以上奖励金按照不低于50000元标准在实际发生后报市政府决定;平时、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个人立功,三等功3000元,二等功10000元,一等功50000元,一等功以上奖励金按照不低于50000元标准在实际发生后报市政府决定。
广德市: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
其他补助
荣誉称号:如获得荣誉称号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物质奖励:部分地区还会发放订制的奖品或生活用品,如剃须刀、大号保温杯等。
建议
了解具体政策: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点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武装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关注最新政策: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