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炮证,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该在所在地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请。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要年满18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鞭炮用于违法活动。
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有关材料。
其他相关说明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
办理鞭炮证还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必须先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综上所述,卖炮证的具体办理地点为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申请。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安监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