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办理护照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照片背景一般为白色,穿着深色有领上衣,尺寸为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照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摄,并记得拿照相回执。
原护照。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
签证。
工作证明。
学校证明。
临时居民身份证(如果居民身份证正在领取、换领或补领期间)。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申请人未满16周岁)。
同意出境的意见书(如果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由其监护人陪同)。
单位同意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国家工作人员)。
军警证明(如果申请人是现役军人或武警)。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