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需要缴纳的款项主要包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
公办教师:一般不需要缴纳,属于全额拨款的教育单位。
民办教师:需要缴纳,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定比例,总体比例为20%(单位)+ 8%(个人)。
医疗保险
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定比例,总体比例为6%(单位)+ 2%(个人)。
失业保险
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定比例,总体比例为2%(单位)+ 1%(个人)。
工伤保险
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比例为0.8%。
生育保险
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比例为1%。
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定比例,总体比例在5%—12%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建议
公办教师:由于属于全额拨款单位,一般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但需要了解当地政策是否有其他需要缴纳的保险或公积金。
民办教师:需要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具体缴纳比例可咨询当地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这些费用是教师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其权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