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卡)。
有效居住证。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屋产权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备案证等。
有合法产权住房但非本人自有的需提供申请人与产权人为配偶或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职业证书,如教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工程师证等。
学历证书,如大学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等。
工作证明,如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稳定住房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社会保险证明,如社保卡、参保证明等。
税收证明,如纳税证明、税务登记证等。
其他可以作为积分计算凭证的材料。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材料,例如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随迁子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与随迁子女有关的申请人婚姻凭证等。
创业相关证明,如创业起步协议、股东股权合同、合伙经营协议等(特定城市要求)。
其他符合计分指标的佐证材料,如学历证书认证资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建议提前向当地积分入户办理机构咨询,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