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集诽谤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证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户口本、工商注册信息等。
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新闻媒体、书刊报道失实的证据:包括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报道截图等。
虚构事实、含沙射影的证据:如文学作品、博客文章、社交媒体帖子等。
人身攻击、侮辱、贬损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面材料、录音、录像等。
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证据:如相关人员的陈述、内部文件、通信记录等。
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
单位处分:如单位对诽谤行为的处理决定、公告等。
当事人精神受打击的证据:如医疗记录、心理咨询记录等。
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的证据: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被告免责的证据
被告应提供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如相关证人证言、书面声明等。
书面证据的收集
收集包含诽谤言论的书面材料,如邮件、短信、社交媒体帖子、书信、字条等。
证人证言的获取
目击者或知情者的证言,确保证言详细、具体,并能清楚地描述所见证的事件。
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保存
录音、录像、照片、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这些资料能够直观地展示诽谤行为的内容和发生情境。
网络证据的收集
及时截图保存社交媒体上的诽谤言论,并追踪诽谤源头。
记录时间和地点
在遭受诽谤后,记录下当时的时间和地点,有助于后续的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