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药品是指 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无证无照型: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而经营药品的行为。
有照无证型:
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
证件失效型: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被注销或被吊销的单位经营药品的行为。
申领证件型:
已向监管部门提交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即经营药品的行为。
有证超范围型:
持有效《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超出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的行为。
无证经营药品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实质上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而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是违法的,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