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入伍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视力条件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对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身高条件
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
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体重条件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年龄条件
男性应当不超过35周岁,女性应当不超过33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文化程度的要求
中等及以下学历,也可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其他条件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
退役时间的要求:二次入伍的军人应当是已经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军人,其退役时间应当满足在退伍3年以内,但特别急需用人的可放宽至5年以内。
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二十四条: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其他要求
退伍后被编入预备役或者民兵后,战时所在部队转入现役。
和平时期退伍后因有专业技术可能再次被征召入伍。
在地方考取军校被录取的。
这些条件综合起来,旨在确保二次入伍的军人具备必要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且能够在军队中继续发挥其专业技能和领导能力。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通过相应的渠道报名并经过审核,最终获得二次入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