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青苗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和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具体情形如下:
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拔他人树木,且树木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以破坏为目的,私自拔他人成材树木,且树木价值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恶意毁坏青苗,并且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其他严重情节,如毁坏青苗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青苗的,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以破坏为目的,破坏尚在生长中的经营性树木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
毁坏青苗价值五千元以上的。
毁坏青苗三次以上的。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青苗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破坏生产经营罪: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
建议
数额认定:青苗的价值应由农业林业部门评估确定,以确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情节严重性:除了数额较大外,还需考虑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毁坏、公然破坏等。
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节,行为人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严重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执法部门,以确保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