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出险时,需要准备以下单据:
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
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附加单据:
出险通知书;
出险证明;
修车发票;
涉及车损和人身伤亡时,需额外提供伤者诊断证明;
代为查勘的情形下,需提交代查勘委托书等单证;
若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还需向公安派出所报案并提交相应单证;
索赔单证应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三个月内提交给保险公司。
建议车主在出险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了解具体需要提交的单据,并按照要求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索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