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盗窃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而有所不同,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并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另外,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公安机关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