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的标志是指在一类商品或服务上普遍使用的用于指称其名称、图形或型号的标识。这些标志包括通用名称、通用图形和通用型号,它们是相关公众和同行业经营者在指称某一类商品或服务时都会使用的标识,因此不能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同时,这些标志也是同行业经营者想要指称该商品或服务通常必须使用的标识,因此不能被一家经营者所独占。
通用名称:
例如,“汽车”、“手机”、“电视”等。
通用图形:
例如,一个齿轮代表机械产品,一个灯泡代表电器产品。
通用型号:
例如,不同的手机型号如iPhone、Android手机等。
此外,通用标记还可以表示商品的特点、性质、用途的相关领域的标记或习惯使用的符号及图形。例如,“△”表示金属金加工的光亮度等级,“HB”标示铅笔笔芯的硬度,用高脚玻璃酒杯图形表示商品为易碎物品,应小心轻放,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通用标志在多个商品或服务上普遍使用,但它们通常缺乏商标构成要素中的显著性,因此与商标有着明显的区别。商标是用于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专用标志,而通用标志则是可以被多个经营者共同使用的。
最后,不同的公司或品牌也可能有自己的特定标志,这些标志通常用于代表该公司的形象和标识其产品或服务。例如,通用汽车公司的标志是著名的“Bowtie”,而通用电气公司的标志则是一个经典的电灯泡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