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中的不良记录会在 5年后自动消除。具体依据为《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该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需要注意的是,这5年期限是从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算,而非从产生不良记录的时间点开始计算。如果在这5年期限内,信息主体对不良信息作出了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此外,征信中的正常记录会作为良好信誉的证明而保留,不会自动消除。
对于征信查询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查询记录会保存2年,2年后会自动消除。
综上所述,无论是逾期记录、贷款记录还是其他不良信息,都会在5年后自动从征信报告中消除,但查询记录会在2年后消除。建议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及时还清欠款,以便信用状况能够尽快“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