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罚款应当缴纳到当地的环保部门。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直接到环保部门缴纳
罚款应缴纳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
缴纳地点和账号通常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
通过银行缴纳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在线缴纳
部分地区可能提供在线缴纳罚款的方式。例如,芜湖市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安徽统一公共支付”小程序,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进行缴款。
建议:
确认缴纳方式:首先确认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具体缴纳方式,包括缴纳地点、账号等信息。
保留凭证:缴纳罚款后,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后续查询或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