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时,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核实身份
购买者需要核实自己的身份,如果是被征收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
如果是委托人,则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经公证的委托书和上述文件;
如果是合法继承人,则需出示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继承财产证明及上述文件。
选房确认
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
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并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公证公示
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选房情况将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结算领房
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