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当在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原则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
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建议
确定被告住所地:
首先确定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收集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关证据,如被告的居住证明、外出记录等,以支持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