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主要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具体违反的内容和处罚可能包括: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这同样属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这也属于违法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占用公共场地违法搭建建筑物和附属设施:
例如,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住宅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进行违法搭建,这些行为也违反了《城乡规划法》。
私自改变小区居民住宅楼房屋外立面结构:
这种行为同样属于私搭乱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
综上所述,私搭乱建行为主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罚款等,严重者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建议相关个人或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进行私搭乱建行为,以维护城市规划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