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的主要有以下几类人:
参与公司设立或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且实际认购出资的发起人,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其他人,均可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
公司成立后的继受股东
在公司的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出资或股份的人,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因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取得股东地位的人。
通过增资成为新股东
公司增资时,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的人也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自然人股东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公司的运营责任。
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人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发起人需要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能筹办公司的设立事务。
合法继承人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总结来说,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的主要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公司成立后的继受股东、通过增资加入的新股东、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及合法继承人。各类股东资格的具体要求和限制,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