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土地承包的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包括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违法用地的处理,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情况。
司法机关
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协商和调解: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申请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举报:对于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
通过以上途径,可以有效地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和维护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