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建账有以下要求:
设置四本账
每个单位必须设置四本账,分别是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和明细账。
真实性和完整性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私设会计账簿。
账簿启用要求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登记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只能按规定用途使用,如改错、冲账、登记负数赤字等。
账簿登记要求
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相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的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和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结转余额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者“贷”。
每一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后,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
会计政策编制
确定记账方法,如确定各种业务的记账方法,即科目间的转账方法。
确定记账凭证的模式、编制规则和审核规则。
确定核算项目编码体系,包括客户、供应商、职工、银行等核算项目的编码体系。
确定会计分录的编码规则。
会计账簿设计原则
考虑企业规模,企业规模较大时,会计账簿设计较复杂,数量多,内容也多。
考虑管理需要,避免重复设账,层层控制,互相核对,数据共享。
考虑账务处理程序,已选定的账务处理程序决定了账簿的种类。
考虑会计指标,报表中的有关指标应能直接从有关总分类账户或明细分类账户中取得和填列。
这些要求确保了会计建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