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条件是指 在商品或工程交付时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这些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竣工验收合格
商品房必须通过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的验收,并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书》。
货物交付在国际贸易中也需要满足特定的交货条款,包括交货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装卸时间等。
具备相关证明文件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需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需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受理凭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明确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交付条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交付的物业应当具备完备的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公共服务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并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交付的物业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设施的建成和计量装置的配置。
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需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其他附加条件
建设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的物业。
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新建物业交付给买受人时,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综上所述,交付条件是确保商品或工程在交付时符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使用功能要求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这些条件的满足,是保障买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