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闸可能构成的罪名是 破坏电力设备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破坏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