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核心,用于明确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撰写权利要求书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和步骤:
一般要求
权利要求书应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确保保护范围得到说明书支持。
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一致,可以包含化学式、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
每项权利要求应用一句话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但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单一性和独立性。
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目的、功能等。
写法
顶端不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直接书写第1项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
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和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写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先写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编号,再写特征部分,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
编号和术语
几项权利要求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与说明书一致,不得有插图。
清晰和准确性
权利要求书必须清晰、准确、简洁地描述发明的技术特征,使用专业的技术语言,并符合专利局的格式要求。
每个权利要求都应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确保其可行性和技术实现。
可执行性
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应足够明确,以便在实际的专利执法过程中判断产品或方法是否侵犯专利权。
核心权利要求
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核心区别技术特征,并用一句话概括。
在优选实施例中找出最具有创造性的关键创新点。
构造包含最小技术特征集的独立权利要求,确保其包含构成发明所必需的最少技术特征。
格式和排版
权利要求书应打字或印刷,字迹整洁清楚,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
字高在0.3-0.4厘米之间,行距在0.3-0.4厘米之间。
四周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留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留1.5厘米。
通过遵循以上要求和步骤,可以撰写出清晰、准确、符合法律规范的权利要求书,从而有效地保护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