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时必须出示的证件是 行政执法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或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且必须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一要求适用于包括城管在内的所有行政执法人员。
具体到城管执法人员,除了行政执法证件外,还可能需携带其他相关证件,如工作证和任务证等,以证明其身份和正在执行的任务。此外,根据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城管人员可能还需要具备其他特定的资格和证件,例如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等。
综上所述,城管执法时必须出示的主要证件是行政执法证件,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包括工作证和任务证等,具体所需证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