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社保扣费时间主要分两种情况:
企业社保费用代扣:
企业在本月中旬或者是中旬发职工上个月工资的时候,会代扣职工应该承担的部分社保费用,连同企业本身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一起,在本月25号之前划入社保局的专用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用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应补缴的费用,税务部门在每月的2-4日进行系统升级和数据维护,因此一般在每月的2-4日进行社保银行的扣款,如果本月扣款未成功,会在本月25日前再次扣款,或者下月初连同本月应扣金额一起扣款。
综上所述,企业社保费用代扣时间为每月25日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用补缴时间为每月2-4日或25日前。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确保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完成缴费,以保证社保的正常缴纳和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