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也称为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担心债务人转移、隐匿或者毁损其财产,而在提起诉讼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障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的法律制度。
诉前保全的主要要点包括:
申请时间:
在法院受理案件前提出。
紧急情况:
申请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保全措施:
法院可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措施。
担保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期限:
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通常为30天,可延长但不得超过30天。
通过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或隐匿财产,从而确保其合法权益在最终判决中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