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针对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的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文明出行,教育免罚”措施,具体不扣分的情况包括:
连续3个月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在福州市范围内,若发生以下轻微违法行为之一,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记分、不罚款:
违反规定停车的;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外或路口外的;
轻微跨压机非分界线的。
连续6个月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在福州市范围内,若发生以下轻微违法行为之一,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记分、不罚款: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轻微跨压同向车道分界线、导流线的;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违反规定掉头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请注意,这些措施的实施区域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高新区)范围内。此外,这些措施不适用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肇祸、交通堵塞等严重违法行为,并且如果车辆有3起(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也不享受以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