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中, 撤回起诉是指原审原告放弃诉讼权利,撤销对案件的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且得到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同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是可以准许的。一旦准许撤诉,法院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需要注意的是,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如果再次重复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此外,撤回起诉只适用于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能在二审程序中重新提起。
综上所述,二审中撤回起诉是一种当事人自行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需要得到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同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