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是一种 刑事措施,其性质和程序如下:
性质
羁押是一种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其执行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并可能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造成较长时间的限制。
羁押是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羁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其有湮灭证据、串供、逃亡等之虞时,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确保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法院裁定将被告收容至特定处所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分。
程序
羁押的执行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与批准,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拘留、逮捕、逮捕后侦查和审判期间的期限,否则属于超期羁押。
综上所述,羁押是一种刑事措施,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身自由,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证据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