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责任承担比例主要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具体承担比例如下:
机动车之间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例如,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机动车一方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责任。
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比例会有所减轻。具体比例为: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
在实际案件中,确定责任比例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相关证据。建议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