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立案
有侦查权的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举报以及其他机关移送的犯罪线索,经过初查,认为符合“有犯罪行为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时,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后,开始进行侦查,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侦查机关可以对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人进行刑事拘留,并对其进行询问。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嫌疑人进行逮捕的,需要在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在对案件侦查结束后,把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及证据移送检察院审查。
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期限为一个月,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结束后,认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起诉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法院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公诉案件要在一个月内宣判,对于那些有特殊情形的,依照规定可以延长,具体延长多久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合议庭合议等法定程序。
总结:
从犯罪发生到判刑的程序流程主要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四个阶段。涉及的主要部门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期限,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