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用住宅商用投诉的部门,可以总结如下:
物业
物业可以向违规业主发出整改通知。
如果业主不配合,物业可以通过工商局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干预,并上报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工商局
对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违规行为,可以向工商局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法院
如果投诉和行政干预均无效,业主可以将案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害,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还可以向土地、规划、消防、安监、卫生、治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
业主可以向居住区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他们进行调解。
城北区住宅楼院(物业)服务中心
对于住宅楼院管理及物业服务中的问题,可以拨打24小时投诉热线0971-6110930或前往办公地点(城北区福康一巷巷口和美家苑一楼)进行投诉。
建议首先向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反映问题,协调处理;如果无效,再向工商局等行政部门投诉,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