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保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用人单位漏报或少报员工的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三十日内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员工社保缴纳记录不完整。
招调或落户需要
由于某些原因(如工作调动、落户等),个人需要补交之前没有交到的社会保险费用,以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确保这些事项能够顺利进行。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需要补缴至满十五年,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
医疗保险需要累计缴费一定年限(如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如果中间有中断,需要补缴,以确保在退休时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维护员工权益
单位补缴社保能够保障员工的基本福利,符合法律规定,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避免因未按时缴纳社保而面临的法律风险。
完善个人社保记录
补缴社保能够确保个人社保记录的连续性,有助于员工在退休时获得完整的社保待遇。
避免法律纠纷
依法补缴社保可以避免因未按时缴纳社保而产生的罚款、滞纳金等法律风险,减少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补交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个人的社保权益,确保在退休、招调、落户等方面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是为了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