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低保时,主要需要查看以下信息:
户籍状况
申请人是否具有当地的常住户口。
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籍情况。
家庭收入
申请人的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家庭劳动力、就业状况以及子女的家庭情况。
家庭财产
大额财产、机动车辆、船舶、房屋、债权、股权和其他财产等。
特定财产如股票、房产、汽车等也作为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来源、家庭支出、家庭储蓄、家庭贫困程度等。
家庭生活条件,包括家庭住房、家庭设施、家庭生活水平、家庭贫困状况等。
家庭成员状况
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就业状况、教育状况、生活状况等。
社会保障状况,包括社会保障政策的享受情况、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其他相关信息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家庭收入证明、财产证明、残疾证复印件等。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农业或外地户口的混居家庭需提供户口证明和有无房屋土地证明等。
其他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公示和核查频率
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应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但要保护个人隐私。
民政部门会定期进行核查,频率根据家庭情况不同而有所调整,例如对于无生活来源的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的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这些信息核查的目的是确保低保对象的认定准确无误,避免资金滥用,并保障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得到相应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