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南充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查处两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典型案例,南充市某行政单位和某学校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分别受到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一:某行政单位网络安全责任缺失
经查,该单位OA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系统日志留存周期不足法定六个月标准;系统存在“弱口令”漏洞。上述问题直接导致境外黑客组织成功入侵系统窃取信息。该单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学校不及时整改网络安全问题
南充市网信办在监管中发现该校官方网站存在黑链植入、日志存档缺失、高危系统漏洞等多项问题,其间累计三次监测到违法链接并印发网络安全问题整改提醒函,该校均未及时整改。该学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两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两个案例暴露出部分单位仍存在重建设轻防护、重应用轻管理的错误倾向,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压紧压实网络运营主体责任。
来源:南充播报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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