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公共租赁住房明白纸
依据《张家口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张住建字〔2013〕334号、《2018年经开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张经管办发[2018]52号)文件内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或标准
1、城镇低收入家庭(含最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辖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1年以上)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无住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4)申请家庭出具同意审核机关核实申报信息且同意进行公示的承诺,申请人需有担保人或担保单位为其提供担保,一个担保人只能为一个申请人提供担保;
(5)辖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外来务工人员男申请人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申请人50周岁以下(含50岁);
(2)在本地有稳定的劳动关系并实际工作,在申请之日前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社保部门(市社保、经开区社保)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含三年),并连续在本区就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3)在本市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
(4)申请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任何住房保障;
(5)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引进人才等群体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二、申请途径
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两种途径:
1、线下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或工作所在的相关村委会(社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冀时办APP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三、咨询电话及地点
经开区住建局政策咨询电话:0313-5900082
经开区住建局地址:张家口经开区金悦广场8号楼612室
附: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申请流程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申请流程
1.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冀时办”app;

2.进入“冀时办”app后实名注册,进入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公租房选项;

3.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张家口公租房;

4.点击资格申请;

5.受理部门为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申请人员类型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6.点击下一步后,进入个人信息填写界面,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按照预留的电话号码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