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俊
清明来临,又是一年芳草绿。“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既是节令又是节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因时而动,紧盯关键节点,忠诚履职尽责,着力激扬“清风”,为建设更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
激扬“清廉之风”,润泽初心使命。清明风至,清廉随行。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传递出把作风建设进行到底的鲜明信号。节点就是“考点”,过节不能“失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节假日就好比是“重点管控路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自身学习教育,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
又要以坚决的态度持续整治“四风”顽疾,重点聚焦党员、干部借清明节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酒驾醉驾、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乱象,尤其要紧盯党员、干部借回乡祭祖之机违规吃喝、借踏青郊游之机违规旅游等问题,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防作风“沙尘”,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激扬“清朗之风”,涤除不良现象。清明风至,杨柳依依。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是清明节的主要内容,鲜明体现出中华民族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人文理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抓实节假日正风肃纪的基础上,深度聚焦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全面起底排查乱收费、天价收费、违规经营、利益输送等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系统施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发扬“大脚板”精神,以清明节来临为契机,发挥“就在群众中间”的优势,做好殡葬政策法规宣传、走访了解情况、摸排问题线索、依法查办案件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助力打造清朗、文明的殡葬体系。
激扬“清新之风”,弘扬优秀文化。清明风至,万象更新。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古老的节日,积淀着深沉厚重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清明节期间祭祖扫墓的过程中,秉承好“礼敬祖先、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家人在追思先人、启迪后人的仪式和活动中深化家庭家风家教建设,自觉抵制落后观念和习俗,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带头践行文明祭祀新风尚。要在清明节期间与家人朋友亲近自然、踏青游玩的过程中,观天清地明之象,感政通人和之道,不断升华家国情怀,牢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感悟革命先烈的伟大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振奋起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展现新作为的昂扬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