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王彬

图源:网络截图
今天,备受关注的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作为辩护人,多次擅自把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被害人隐私权,二审期间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与席某某家人主动爆料接受采访、形成不对称舆论不同的是,被害人选择相信法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谢绝所有媒体的上门采访,拒绝舆论炒作。
事实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已有不少网友质疑,席某某家人的做法,导致各种消息和质疑声满天飞,很多已超出“客观理性”的范畴,是在把此案的水越搅越浑。好在法院坚守住了底线,既接受了舆论监督又防止了舆论干扰司法,使得此案判决结果有理有据,经得起“法理情”的检验,当得起“公平公正”四个大字。
尤其是在案件一审二审宣判后,法院能够两次主动站出来,在法律的框架内,以公开的方式,积极回应舆论关切和社会质疑,用大量证据和事实来答疑解惑,澄清谬误,普及常识,传递法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在舆论场中发挥了“定海神针”的作用。以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和推动司法透明的努力,助力舆论回归理性,最大限度减少舆论对司法的不当干扰,形成的是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这种“教科书式级别”的应对,值得相关法院借鉴和效仿。
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当然有权利通过舆论,表达主张,维护自身权益。但有一个基本前提,维权过程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可此案中,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侵犯了被害人隐私权。以“侵权”求“维权”,这显然不是依法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法院对其进行训诫,以正视听,以儆效尤,也是法律权威和法治精神的彰显,更是在提醒全社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舆论维权,除了遵守法律外,还需以讲事实、拿证据为基石,不能选择性披露信息,不能盲目带节奏,利用舆论营造“利我态势”。有这样的边界感,方有助于良性正向舆论监督的形成,推动案件走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在此案审理期间,舆论也裹挟了无数不明真相的网友,稀里糊涂沦为“他人手中刀”,在网络空间发泄着情绪,释放着恶意,侵犯着他人正当权益,扰乱着网络秩序。正如法院所言,网上不实信息的公开传播、不明真相网民的网络暴力、人肉搜索都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均造成了严重影响。
如今,被告人母亲被依法训诫,那舆论场上的那些谣言制造和推波助澜者、网络暴力者、人肉搜索者,是不是也该出来走两步?“法不责众”不是挡箭牌,如何对这些不法分子进行实质性的惩戒与震慑,考验着司法智慧。
“不对称舆论”,是此案的一大特征。其带来的警示是,对于热点事件的“单方信源”,偏听偏信,一击就倒,这是大忌。无论是媒体、专业律师还是广大网友,都需要补上这一课。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