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乘客坐网约车打翻奶茶被判赔1372元”一事引发关注。
据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25年1月10日,乘客小沈搭乘网约车司机吴某的车辆时,将奶茶洒到副驾驶脚垫上,司机报警。随后,吴某将车辆送去清洗,并希望小沈赔偿其车辆清洗费974元,清洗期间,四天停运费1592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及信息调取律师费500元,并由小沈承担诉讼费。小沈对这一赔偿方案表示不认可。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的部分诉求予以确认。最终判定小沈赔偿司机车辆清洗费和一天的误工费,合计1372元。
有网友认为,司机吴某的诉求有占便宜之嫌,“赔偿4天误工费太多了”。也有网友表示,打翻奶茶确实对司机造成影响,无法正常赚钱,理应赔偿。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贞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起诉金额与判决金额,两者之间存在差距,属于正常现象。“在本案中,虽然司机提供证据表明自己维修时间4天,但是对于泼洒奶茶维修4天,显然也超出了合理性与必要性。”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图/裁判文书网
【1】乘客:愿意承担车辆清洗费和一天停运费
事发后,吴某将车辆送去清洗,相关证据显示,涉事车辆1月13日上午进厂清洗,16日下午出厂,共计4天时间。车辆清洗的工时费和材料费合计974元。
随后,双方就损失赔偿进行协商,始终未达成一致,吴某便将小沈起诉至法院。
法庭上,吴某提出诉求,希望判令小沈赔偿车辆清洗费974元,4天网约车停运费费用1592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及信息调取律师费500元。诉讼费也由小沈负担。
小沈对吴某赔偿金额表示不认同。其表示,所述事实确有发生,但事发后,自己一直配合司机清洗车辆,协商时自己也主动联系过对方。他愿意赔偿车辆清洗费,但吴某主张的网约车停运费,停运时间不合理,只同意赔偿停运一天的损失,即同意赔偿原告诉请金额的四分之一。另外,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也不同意支付。
法院经审查认为,司机吴某的车辆清洗费974元,小沈在庭审中明确同意赔偿,本院予以确认。至于清洗车辆造成的工时费损失,法院结合相关证据和案情,酌情采纳意见,判定小沈赔偿吴某一天的误工费。而吴某主张的精神损失费500元和律师费500元,法院认为吴某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发生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律师费损失并非案件发生后的必然损失,因此,均不予以支持。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法院判决乘客小沈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司机吴某损失共计1372元,包括车辆清洗费损失974元、网约车停运损失398元,并驳回原告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2】律师:起诉金额与判决金额间存在差距属正常
九派新闻注意到,对于此案,有网友认为司机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乘客也不是故意洒到车上的,要赔4天的误工费,这不是占便宜吗?”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贞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起诉金额与判决金额,两者之间存在差距,属于正常现象。“起诉金额的多或者少,是法律赋予原告的诉讼权利。判决金额是人民法院结合案件证据、法律依据作出的。”实践中也会存在起诉金额比判决金额高的情况,“毕竟是理想金额。”
网约车以及出租车,都属于“营运车辆”,他们每天的收入不定。法律上,如何确定司机的误工费以及误工费的天数?
陈贞介绍,关于误工费,目前有两种计算方式。第一种是每月有固定收入的人群,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提供工资单、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收入证明)。第二种是无法提供有效收入证据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而误工天数,一般是指车辆的维修时间。需要提供“车辆维修记录、维修厂家的证明”等确定维修时间。
“在本案中,虽然司机提供证据表明自己维修时间4天,但是对于泼洒奶茶维修4天,显然也超出了合理性与必要性。人民法院最终按照1天的误工时间进行计算。”陈贞介绍。
同时,泼奶茶、呕吐等弄脏车辆的行为,客观上也对司机造成了财产损失,乘客应承担赔偿责任。在类似弄脏车辆的情况中,第三方平台是不存在过错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