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股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三年。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查封、扣押、冻结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