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散公司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解散公司一般需要 六个月的时间。
普通程序:
若人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诉讼解散案件,通常需要六个月时间,但可能因特殊情况而延长至一年。
简易程序:
若人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然而,简易程序并不适用于解散公司的案件,因此这一时间不适用于司法解散公司的过程。
特别程序:
若人民法院采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但特别程序同样不适用于解散公司的案件,因此这一时间也不适用于司法解散公司的过程。
综上所述,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诉讼解散公司案件,一般需要六个月时间,但具体审理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批准而有所延长。建议您在此期间保持与法院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