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孤儿有一系列全面的政策,旨在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以下是一些关键政策点:
孤儿认定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孤儿保障体系
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包括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医疗康复保障: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
教育保障: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确保孤儿能够完成义务教育。
就业扶持: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
住房保障和服务: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确保有住房的孤儿能够安居乐业。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申领方法
社会散居孤儿可以申请审批程序,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
停止发放补贴的行为
已经年满18周岁或被依法收养的孤儿,从其18周岁生日或孤儿与收养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
孤儿安置
亲属抚养:孤儿的监护人可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亲属,鼓励其他亲属和朋友担任监护人。
机构养育: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的孤儿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家庭寄养: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选择有抚养意愿和能力的家庭进行家庭寄养。
依法收养:收养孤儿需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机关应及时办理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
孤儿基本权益保障
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这些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孤儿群体的关怀和重视,旨在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并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