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死亡伤残赔偿
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
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
包括对方的车辆损失、车上的货物等实物的损失费用。
其他赔偿
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费用。
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减损价值。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根据被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分为两种情况:
被保险车辆承担事故责任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最大理赔总数额为200,000元。
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最大理赔限额为19,900元。
赔偿原则
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或者司机在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交强险都需要进行赔偿。而商业三责险则按照事故责任的大小来进行赔付。
不予理赔的情形
交强险在某些情况下不予理赔,例如:
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