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
需要长时间站立和奔跑的警察工作对心脏负担重,心脏病患者可能无法承受。
脊柱疾病:
脊柱疾病会影响身体的平衡和协调性,对于需要执行任务时快速移动和抓捕的警察来说,这是一个严重的障碍。
肌肉骨骼疾病:
如关节炎、肌肉拉伤等,这些疾病会影响警察的工作效率和身体能力。
焦虑症和抑郁症:
这些心理疾病可能使警察无法承受工作压力,影响表现,甚至可能危害到同事的安全。
视力问题: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考生不能报考警察岗位,例如法医、通信警察、排爆警察等职位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能低于5.0。色盲和色弱也是不合格的条件。
皮肤病:
如白癜风、银屑病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都不符合警察的体检标准。
肢体功能障碍:
包括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听力问题: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的考生不能报考警察岗位。
身高和体重:
虽然警察的身高要求通常在170—185厘米之间,但具体要求可能因岗位而异。体重超标25%以上者不予录用,且要求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嗅觉问题:
嗅觉不灵敏的考生不能报考警察岗位。
乙肝病原携带者:
乙肝病原携带者或曾经患有乙肝的考生不能报考警察岗位。
其他疾病:
如斜视、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均不能录用。
纹身:
纹身者不能录用。
口吃和嗓音嘶哑:
这些影响正常交流和公众形象的问题也不符合警察的职业要求。
其他健康问题:
如肥胖症、高血压、糖尿病、痛风等并发症,以及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疾病,都不适合当警察。
综上所述,有上述疾病和身体状况的人不适合当警察。建议在报考警察前仔细了解并评估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符合岗位要求。